長三角戶籍政策上新
新生兒入戶可跨省(市)通辦
即日起,長三角區(qū)域戶籍居民可在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新生兒入戶,不再需要在實際居住地和入戶地之間來回奔波。這是滬蘇浙皖四地公安機關在“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中推出的又一項便民服務舉措,將有力提升長三角區(qū)域公安政務服務水平,更好地服務于長三角區(qū)域一體化發(fā)展國家戰(zhàn)略。
據(jù)介紹,在上海市,江蘇、浙江、安徽省全域內出生并取得《出生醫(yī)學證明》,父母雙方或一方為四地戶籍居民,隨父或隨母在長三角區(qū)域家庭戶內申報出生登記的新生兒,其父(母)可在實際居住地向公安機關提出跨?。ㄊ校┬律鷥喝霊羯暾?,符合辦理條件的,即可簽署《長三角跨?。ㄊ校┬律鷥喝霊舫兄Z書》,留存郵寄信息及聯(lián)系方式并提交辦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新生兒父、母《居民身份證》;新生兒父、母《居民戶口簿》;新生兒父或母《結婚證》;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
具體辦理過程如下:
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收取證明材料原件后,掃描成電子文檔進入本地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同時將申請信息及電子版材料流轉至擬入戶地公安機關。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將暫時留存《居民戶口簿》和《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其他材料當場退回。
擬入戶地公安機關在收到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傳輸?shù)纳暾堔k理信息及相關材料后,根據(jù)擬入戶地新生兒入戶政策規(guī)定,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反饋結果至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
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在收到擬入戶地公安機關反饋的確認信息后,在1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申請人前來辦理入戶信息確認手續(xù),并領回《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正聯(lián),副聯(lián)由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保存。如果入戶申請不符合擬入戶地的入戶政策規(guī)定,則不能辦理跨?。ㄊ校┬律鷥喝霊羰掷m(xù),需要申請人返回戶籍地申請辦理。
申請人到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確認入戶信息后,擬入戶地公安機關將為新生兒辦理入戶手續(xù),并將包含新生兒戶口的新的戶口簿郵寄至申請人指定的收件地址,舊的戶口簿將由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收繳并銷毀。
長三角區(qū)域新生兒入戶跨?。ㄊ校┩ㄞk,以實際居住地和擬入戶地公安機關之間的信息流轉替代居民群眾兩地來回奔波,實現(xiàn)了“一地辦理、網(wǎng)上流轉”。下一步,在相關技術支持完成后,以“當場打印”替代“繳舊寄新”,即由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直接在原戶口簿上打印新生兒戶口信息頁,不再收繳舊戶口簿后郵寄新戶口簿,真正實現(xiàn)長三角區(qū)域新生兒跨?。ㄊ校┤霊羧嫘畔⒒k理,也為后續(xù)在全國范圍內實現(xiàn) “跨省通辦”打下基礎。
記者了解到,自2016年以來,在長三角警務一體化框架下,滬蘇浙皖四地公安機關堅持需求導向,著力線上和線下業(yè)務融合、互通,不斷拓展政務服務一體化的廣度和深度,相繼推出了十項長三角區(qū)域高頻戶籍業(yè)務跨?。ㄊ校┩ㄞk便民服務措施。具體包括:戶籍事項證明,居民身份證首次申領和補換領,工作調動、“人才類”落戶人員、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大中專學生畢業(yè)、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等7類戶口遷移,以及今天推出的新生兒入戶跨?。ㄊ校┩ㄞk便民措施。據(jù)統(tǒng)計,已累計服務186萬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