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召開
馬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2021年12月31日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
馬鞍山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2022年1月8日召開馬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建議會議的議程是:
一、聽取和審議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馬鞍山市2021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22年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馬鞍山市2022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
三、審查馬鞍山市2021年預算執(zhí)行情況和2022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22年市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馬鞍山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馬鞍山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事項;
八、通過馬鞍山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
會議時間如需調(diào)整,授權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作出決定并向社會公布。
[編輯:
劉玉倩 審核:戎小平 監(jiān)制: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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