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4月8日電 (記者杜燕飛)時隔6年汽車貸款比例進行調整。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日前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優(yōu)化汽車貸款最高發(fā)放比例,加大汽車以舊換新場景金融支持。
中國人民銀行、原銀監(jiān)會2017年11月發(fā)布的《關于調整汽車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明確,自用傳統(tǒng)動力汽車、自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fā)放比例分別為80%、85%。《通知》對此進行了調整,明確“自用傳統(tǒng)動力汽車、自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fā)放比例由金融機構自主確定;商用傳統(tǒng)動力汽車貸款最高發(fā)放比例為70%,商用新能源汽車貸款最高發(fā)放比例為75%;二手車貸款最高發(fā)放比例為70%”。
從供給主體看,《通知》明確,提供汽車消費金融服務的主要有商業(yè)銀行(汽車貸款、信用卡購車分期)、汽車金融公司(汽車貸款)等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平臺(如小貸公司)。
“明確自用汽車貸款發(fā)放比例由金融機構確定,最高可達100%,可進一步提高居民借助汽車貸款購買汽車的能力;鼓勵金融機構適當減免汽車以舊換新過程中提前結清貸款產生的違約金,有助于降低居民通過以舊換新購買新車的負擔,提振居民汽車消費的意愿?!闭新?lián)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說。
國務院此前印發(fā)的《推動大規(guī)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明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暢通流通堵點,促進汽車梯次消費、更新消費”“鼓勵銀行機構在依法合規(guī)、風險可控前提下,適當降低乘用車貸款首付比例,合理確定汽車貸款期限、信貸額度”。
專家表示,汽車消費是大額消費,是我國社會零售總額的重要組成部分。汽車消費金融產品和服務一定程度上為消費者購車提供便利,提振居民汽車消費的意愿和能力,推動汽車消費穩(wěn)步增長,助力經濟持續(xù)回升向好。
與此同時,《通知》鼓勵金融機構結合新車、二手車、汽車以舊換新等細分場景,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chuàng)新,適當減免汽車以舊換新過程中提前結清貸款產生的違約金,更好支持合理汽車消費需求。
《通知》強調,各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guī)、風險可控前提下,結合本機構汽車貸款投放政策、風險防控等因素,根據借款人信用狀況、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汽車貸款具體發(fā)放比例、期限和利率;切實加強汽車貸款全流程管理,強化貸前審查和貸后管理,持續(xù)完善借款人信用風險評價體系和抵質押品價值評估體系,保障貸款資產安全,嚴防貸款資金挪作他用。
對此,專家認為,針對此前汽車貸款領域騙貸行為較多等現象,要求加強汽車貸款全流程管理,嚴防貸款資金挪作他用,可降低政策放松后可能增加的信用風險。
對于下一步工作,董希淼建議,運用金融科技加大產品創(chuàng)新力度,進一步豐富汽車消費金融產品類型,促進汽車消費金融更加普惠化。同時,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車保險產品和服務,降低家庭自用汽車車險保費,提高保險公司承保積極性,解決好新能源汽車消費“最后一公里”問題。